新国标来啦!交通标志有了粉色标牌

时间: 2024-09-17 20:52:02   来源:新闻中心

  交通标志是无声的交通语言,是人们交通出行的说明书,不管是步行还是驾车,我们每天都要与各种各样的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标线版《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和标线)(以下简称“新国标”)出炉,与2009版相比,新版进行了不少修改,更符合现在的交通习惯和道路状况。昨天,记者正常采访相关专家,就新国标中常见标志标线的变动情况进行讲解。

  电动自行车在日常生活中有着非常高的使用率。旧国标中,电瓶车一般笼统算作“非机动车”,但在新国标中,新增了多个与电瓶车相关的标志。

  如新国标中特意增加了“禁止电瓶车进入”的标志,与以自行车作为主图案的非机动车标志相比,这一个标志图案的车辆上多了一块长方形物体,应该是动力驱动装置,以此区别普通自行车。交管人士介绍,电瓶车专用标志指向性更具体、效果更明显,也将为交通组织增加新的手段。

  新国标中也新增了“电瓶车行驶标志”(图①)和“电瓶车车道标志”,后者表示该道路仅供电瓶车行驶,设在电瓶车行驶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处。交管人士介绍,与自行车等传统非机动车比较,电瓶车速度快、体量相对更大,因此,在道路资源允许的情况下,或机非混行严重的路段,进一步明确电瓶车通行权十分必要,这也将提高非机动车上路安全性和通行效率。

  不仅是电瓶车,在新国标中,其他非机动车与行人的路权也得到了进一步明确。如新国标新增了“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标志”,表示该道路仅供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,机动车不准进入。

  交管人士介绍,这块标志的出现,不仅强调了行人与非机动车的路权,也规范了行人、非机动车按指示标志通行的要求,并为“机非”“机人”分离创造了条件,有利于交管部门对不同道路使用者的交通组织实施。

  如果看到交通标牌上一个白色小人正推着自行车行走,这代表了骑车人必须下车推行,不准骑行。“非机动车推行标志”(图②)也是此次新增的,多设在天桥、地下通道等禁止骑行的路段入口处。

  “这块标志的出现,是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条相对应。”相关交警介绍,法律中早已明确“驾驶自行车、电瓶车、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,应当下车推行”,但仍有部分骑车人以“不知道”“没听过”等为由不加理会。交警表示,在需要下车推行的路口路段设置此标志,将大幅度的提升穿越道路安全性,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,也为交警执法提供更充分的依据。

  与旧国标相比,新国标中禁止停车标志名称修改为“禁止车辆停放标志”,“禁止长时停车标志”名称修改为“禁止车辆长时停放标志”。看上去只是简单文字调整,但相关专家称,两个标志名称的修改都突出了车辆“停放”的概念。

  在具体的含义上,新国标规定:禁止车辆停放标志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,禁止一切车辆停、放,无论驾驶人是否离开车辆。与2009版比较,增加了“无论驾驶人是否离开车辆”的适用条件。据了解,是因为交警在日常执法时,常看到有司机将车停在不允许停车的路边,交警上前处罚,司机振振有词:“我没有停车,我人还在车内坐着,你怎么能算我违停?”

  此外,新国标修改了表示范围的禁止车辆停放标志设置示例(图③),并增加了辅助标志内容为“结束”的禁止车辆停放标志。

  提到交通标志,很多人想起的是蓝白色标牌,确实,蓝色和白色是交通标志中最常见的颜色,但在新国标中,为了加强警告效果,也新增了一些颜色。

  “如果在路上看到了粉色交通标牌,那可不一定是‘山寨’货,有很大的可能是新国标新添的标志底色。”相关交警介绍。

  据了解,在2009版中,交通主标志分为警告标志、禁令标志、指示标志、指路标志、旅游区标志、作业区标志、告示标志7类;2022版取消了作业区标志类别,将“施工标志”作为临时性标志的一种,还增加了“交通事故管理标志”作为另一种临时性标志。

  “交通事故管理标志”(图④)以荧光粉红色为标志底色,用以警告前方路段正在进行交通事故管理,应减速慢行、停车等候或绕道行驶。根据这一规定,警告标志的底色由黄色、荧光黄、荧光黄绿三种增加到四种。

  如新国标中新增的荧光黄绿边框的人行横道标志,要求在人行横道标志外加10cm宽荧光黄绿的边框,同时不减小人行横道标志的尺寸(图⑤)。此类交通标志要求设在人行横道两端适当位置,并面向来车方向。与2009版比较,新国标进一步明确了“荧光黄绿”作为标示与行人、儿童有关的警告色,进一步提升斑马线上的交通安全。